一、招标条件 环湖北路湖岸线提升改造,睦州大道、进贤大道等部分节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投资总额557.00万元 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5578808.00元保证金1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CAZBDL2016090114301环湖北路湖岸线提升改造,睦州大道、进贤大道等部分节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图纸所示内容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绿化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其他说明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新安东路55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项 瑜联 系 人:章维国 电 话:0571-65063077电 话: 0571-64828808 传 真: 传 真:0571-64819847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709556135@qq.com 交易中心联系人: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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