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省道(G343国道—连霍高速公路徐州方向南300米)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3省道(G343国道—连霍高速公路徐州方向南300米)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S203省道(G343国道—连霍高速公路徐州方向南300米)绿化景观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 【2016】094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虞城县S203省道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道路路缘石施工标段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有效投标企业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为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虞城县行政服务大厅南150米路西,翰林东苑大门南侧)。 4.3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注明查询方式)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4.4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招标文件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9:00。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神火大道商字南300米路西市公安局对面)。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丁女士 电 话:13949919388 135983859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737902623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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