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西村镇桂花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西村镇桂花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西村镇桂花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巩义市西村镇桂花村; 2.3投资规模:约31万; 2.4建设规模:约3.32公里道路绿化; 2.5工 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3.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 年 9 月 9 日—2016年 9 月 19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 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信誉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信誉良好承诺函留原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见招标文件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663009089 联系地址: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贺先生 宋先生 电 话:13592675421 18503866125 传 真:0371-55638079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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