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6年09月08日 10时00分到2016年09月12日 20时00分
2.投标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9月18日至2016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10:00时-2016年9月1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二标段CJ20161308投标保证金40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9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2885080148,账号:300480142920003958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十五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费为3000元/份。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