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12 一、项目名称:颐和园园墙抢险修缮工程(四期)施工 招标编号:BJJF-2016-771 二、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宫门前街甲23号南门 采购人联系人: 陈工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2877604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项目联系人:杨海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10-67117458 传真:67103683 四、项目编号:XM-0000042303160121013 批复金额:1377.821022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用途: 颐和园园墙抢险修缮工程(四期)施工,范围从南如意门至东宫门的园墙及恢复绿地工程。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古建项目负责人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发生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先报名者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参加投标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权限须包含投标报名及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应具有古建项目负责人证书。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 注: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且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时;14: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405室 招标文件:500元/套,图纸押金1000元,招标文件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崇文门饭店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2号) 十、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一、项目联系人:杨海婴 联系方式:010-67117458 传真:67103683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