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浩仁村公园景观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浩仁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内容:长廊、绿化、铺装等工程,造价约35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5万元)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实际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浩仁村;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4.4 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5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5、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 7、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9、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人民政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浩仁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 地 址: 金华市环城南路558号3-3-502室 联系人:滕勤男 联 系 人:朱工 、姜 工 电 话:13486937739(617739) 电 话:15057816109(586109、661912) 201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