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市2016年昆仑街、小海子街、迎宾路、胡杨路秋季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图木舒克市2016年昆仑街、小海子街、迎宾路、胡杨路秋季绿化工程(工程施工),已由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图发改发【2016】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绿委办,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 2.2 建设规模:新建昆仑街北侧空地挖填土方20万方,安装管道3000米;小海子街种植绿篱40万株;胡杨路种植绿篱40万株;迎宾路种植绿篱40万株;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新建昆仑街北侧空地挖填土方20万方,安装管道3000米;小海子街种植绿篱40万株;胡杨路种植绿篱40万株;迎宾路种植绿篱40万株,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拟派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拟派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 时至 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22日上午11:30时,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绿委办 地 址:图木舒克市 邮 编:844400 联 系 人:吴铎 电 话:0998-57010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赵丽 电 话:0998-2879676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