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地在桐庐县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前在县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且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注册填报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并携相关原件至县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窗口审核后方可参加投标(已办理企业IC卡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填报,但必须确保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已入库),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职称,(注;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园林绿化专业的。除必须提供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项目负责人属园林绿化专业的有效证明或提供园林绿化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桐庐县内未加锁管理的工程除外),并未担任其它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咨询等项目负责人,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园林绿化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至少各配备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