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项目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神仙洞森林公园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其道路建设项目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2016年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项目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神仙洞森林公园项目 2.2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6)159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郑州市2016年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项目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神仙洞森林公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共设4个标段。 第1标段:道路建设项目(道路长约9.691公里); 第2标段:绿化项目(绿化面积约11000平方米); 第3标段:亮化项目(路灯213盏); 第4标段:建设监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第1标段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无犯罪记录;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劳务合同与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1.5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亦不得分包或转包,报名后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3.2第2标段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无犯罪记录; 3.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项目经理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劳务合同与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2.5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亦不得分包或转包,报名后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3.3第3标段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无犯罪记录; 3.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劳务合同与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3.5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亦不得分包或转包,报名后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3.4第4标段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无犯罪记录; 3.4.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劳务合同与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4.5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亦不得分包或转包,报名后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康宁街心怡路东威斯顿广场12层持所要求的资料报名。 4.2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施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法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五楼会议室(新密市西大街与未来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新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1-69215968 地址:新密市尖山风景区尖山村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康宁街心怡路东威斯顿广场12层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1-8596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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