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照明工程 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市发改行审字[2010]249号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内。 建设规模: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范围内的景观照明设备和配电系统施工及安装。 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天(本工程定额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安装及配套市政工程等,以及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经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联系电话0773-5582879)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 9 月 20 日至2016年 9 月26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在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住建局一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资料售卖,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图纸成本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市场复印图纸或蓝图成本核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住建局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5580839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 地 址: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维也纳酒店4楼407室 邮 编:541002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宋超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773-3857001 电 话:0773-2899031 传 真:0773-2899031
日期:2016年9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