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东关口历史文化公园(水关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5954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东关口历史文化公园(水关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宿迁东关口历史文化公园(水关公园)景观工程【预公告】 



宿迁东关口历史文化公园(水关公园)景观工程
预公告
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宿迁东关口历史文化公园(水关公园)景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6年9月23日18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东至运河堤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运河路,北至南菜市路。
1.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4500万元。
1.3工 期:100日历天;绿化管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
1.4质量要求:
1.4.1其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2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一级养护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一)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二)第一次付款:经发包人、监理人核定,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60%;(三)第二次付款:工程施工结束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6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超出部分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支付);(四)第三次付款: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起,满12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其中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10%作为管养考核经费,根据管养考核情况支付);若中间验收过程中有部分苗木未成活的,暂扣该未成活苗木整项价款的2倍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按实际成活量予以返还并据实核算工程款;(五)第四次付款: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后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9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六)第五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余款。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和管养考核同时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景观工程(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含二年管养期)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远程评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有已竣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园或广场或景区景观园林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投标人还应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查询方法,且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该业绩均不予认可。
4.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其他条件:
4.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7.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7.4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7.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95388185@qq.com;
5.3招标代理邮箱:695141609@qq.com。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27-8438779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芸
电话:0527-88811910 
邮编:223800 
E-mail:sq-ty@163.com


<试行>

报名期限: 2016/9/22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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