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项目绿化景观工程(一期)已由(涪发改委发【2014】393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扶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太乙大道。
2.2 项目规模:硬质景观,软质景观,室外环境排水,电气工程设计。景观用地合计面积约为4300㎡,总投资约140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项目绿化景观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工程量清单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老师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20209联系电话:023-6746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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