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6025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招核【2016】30 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本级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仁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安仁县凤凰山;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20.4万㎡,其中景观绿化151572㎡,硬质铺砖19540㎡,木栈道880㎡,停车场600㎡,景观水体6200㎡,景观桥两处、景观亭4处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总投资:4376万元;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2.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6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2.7招标范围: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以外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本单位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3.5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本招标项目总造价的2%,人民币:捌拾万元整;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及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分别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开具的账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如下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仁支行银行账号:43001513170052504928(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下午17:00。4.3本项目采取预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按项目总造价的10%交纳,人民币:肆佰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递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效。交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安仁县凤凰山神农殿景区景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履约保证金账户:潜在投标人签订有关融资代建的承诺书之后提供,且潜在投标人需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发售5.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5.2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并出具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查不到不接受报名);8)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9)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网页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情况”(仅省外企业提供);10)投标人报名时出具与招标人签订有关融资代建的承诺书和开具的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11)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上述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5.3 报名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2)地点: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安仁县住建局办公大楼五楼)。5.4、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成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2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及郴建发[2014]71号)中“综合评估法Ⅱ”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7.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所有单位报名前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须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并同时签订有关融资代建的承诺书,然后提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方式报名。   8.2本项目系融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按中共安仁县委办公室安办字【2016】35号文件执行。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前应到安仁县政府门户网公告栏内查阅该文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522290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仁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仁县八一西路 
   联 系 人:尹智佳   电    话:135745636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一栋三单元203室       项目组成员:杨明红   杜伟   刘京喜                            专职人员证号:湘建招专证字1626号、湘建招专证字4988号、湘建招专证字1630号   电    话:0735-2226555                               



报名期限: 2016/9/22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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