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23 项目名称:新市区泰安里修缮工程 招标编号GFTC16B22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文物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七条2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乔莹 832867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刚 王敬 82233939-8050 、8051 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456.0842万元 采购数量:1项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除上述条件外,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住建委颁发的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北京市文物局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资质,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古建筑修缮业绩; 8)近四年内(2012年至今)未在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核查中被通知停工或局部停工的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发售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3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刚、王敬 联系方式:82233939-8051、 8050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 由于楼内仍有个别住户未腾退,作业场地受限,本工程不具备整体施工条件,可能出现预计工期内无法完工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