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085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市天池湖公园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天池湖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已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 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天池地块报建城市配套费中安排,不足部分由株洲市地产集团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6】53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株洲市天池湖公园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天池湖公园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芦淞区枫溪生态新城 2.3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规模为水域面积45520平方米,植物绿化面积40417平方米,道路铺装面积25621平方米(含道路、停车场、广场铺装及沙滩、自然石铺装等),管理房和服务房2205平方米。项目工程费用53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2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36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 2.5 质量要求: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可研批复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或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或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设计企业须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若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资质,容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3. 4 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由设计单位配备; 3.6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60周岁),由牵头人配备。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招标文件。 6.2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6.3 招标文件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枫燎路69号 联系人:龙晓英 电 话:15200489725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恋综合楼17楼 联系人:黄富玉、余美 电话:0731-22668985 传真:0731-28832818 邮箱:1834746209@QQ.com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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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9-26至 2016-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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