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汝城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绿化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汝发招核[2016]2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汝城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
2.3 项目规模:园林绿化及路灯安装,总投资约100.93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绿化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以上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1、有效单位介绍信(本公告发布之后的);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3、本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证;9、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查询网址及密码;10、《诚信管理手册》(由招标人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人,1套留存代理公司)。到郴州市烟草公司汝城县分公司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受理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5时30分,地点为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为: 0735-8268382、8222413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汝城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