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婺城区箬阳乡南坑村挡墙修复及村口景观工程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预算造价约 24万元(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控制价); 2.2 招标范围: 浆砌块石挡墙长约150米、堰坝二座及村口园路铺装等(详见施工图纸)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南坑村;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社保明细表为准);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外地进金企业还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5、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婺城区箬阳乡人民政府公告栏、箬阳乡南坑村公告栏内发布(张贴)。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29 日~ 30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14:00 --16: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人民政府 9、监督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招投标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南坑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南坑村 地 址:金华市金磐路928号7楼 联系人:邹天文 联 系 人:王雄 联系电话:13738956467 联系电话:18257086784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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