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龙州县财政局的委托,就龙州县逐卜乡弄岗村陇哼屯级路、弄岗村板晓屯至板排屯屯间道路、锦阁村板锦屯路灯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州县逐卜乡弄岗村陇哼屯级路、弄岗村板晓屯至板排屯屯间道路、锦阁村板锦屯路灯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GS2016-Z3-J023FA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龙州县逐卜乡弄岗村陇哼屯级路建设工程:道路长3.072km,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路面结构:C25水泥混泥土路面,厚度20cm; B分标:龙州县逐卜乡弄岗村板晓屯至板排屯屯间道路、逐卜乡锦阁村板锦屯路灯建设工程;龙州县逐卜乡弄岗村板晓屯至板排屯屯间道路工程:道路长0.970km,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路面结构:C25水泥混泥土路面,厚度20cm;逐卜乡锦阁村板锦屯路灯建设工程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共37盏。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约114万元,B分标约59万元,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竞标。 五、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标人必须出具公告期间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9月 26 日起至2016年 9 月 28 日,8:00~12:00;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须由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方予购买: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5)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8)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2016年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本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9)由竞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七、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金额:A分标为¥12,000.00元,B分标为为¥6,000.00元(须足额交纳)。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竞标人必须于2016年9 月 29 日18时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帐 号:800072095766668 八、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6年 9 月 30 日上午10时00分(截标时间)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不予接受。 竞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9 月30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等候当面谈判。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71- 8815352 采购单位地址:龙州县同顾大道6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工 电话:0771-5828115 传真:0771-5828117 采购机构地址: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8812665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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