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这里填写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庆县黄龙路二期(兴鹤路至建设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鹤发改投资〔2016〕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东环路提升改造和黄龙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顺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鹤庆县黄龙路二期(兴鹤路至建设路)道路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鹤庆县云鹤镇。 建设规模:约192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所含内容及答疑、补遗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园林绿化行业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省外施工企业需通过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 5.1请于2016年9月 27 日至2016年10月 8 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2号服务大厅报名窗口(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报名。 5.2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三证合一的除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当地劳动部门签证的授权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保证明原件、云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资料原件供审验,并提交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盖章有效)各一套。(项目负责人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生变更视为废标。)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整,清单图纸500元整。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dlggzy.com)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庆县东环路提升改造和黄龙路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系地址:鹤庆县云鹤镇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57723687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顺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国福现代城荷花苑9栋305室 联 系 人:吴工13529325390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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