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工程 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社会[2015]139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社会[2016]235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项目(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0645)号 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金田镇金田村。 建设规模:新建金田起义遗址南门1栋,层数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23.46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1栋,层数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762.14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25.58平方米;新建洪秀全雕像广场一个,建筑面积为891.38平方米。修缮韦昌辉故居1栋,建筑面积396.54平方米。古营盘总体整治工程:(1)演武场,建筑面积为48668.94平方米;(2)天平军营盘哨卡,建筑面积6782.449平方米;(3)犀牛潭,建筑面积为11063.97平方米等。(详见经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 合同估算价:项目建安费约1437万元 要求工期: 128 日历天,定额工期: 1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新建金田起义遗址南门;(2)新建管理用房;(3)新建管理用房停车场;(4)新建洪秀全雕像广场;(5) 演武场;(6)天平军营盘哨卡;(7)犀牛潭工程等经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5﹞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2013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至少承担过一项造价1400万元及以上古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3.5 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00分至 18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进行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 联系电话:0775-2911848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5.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4图纸押金 1000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5.5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8.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一、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二、一般帐户: (1)、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3)、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4)、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5)、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8)、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9、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文化广场6号楼4楼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5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杨小聪 联系人:吴媛 电 话:0775-4565365 电 话:0775-6793125 0775-4788507(传真)
2016 年 9 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