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GX160164-14SG项目名称盘城街道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地景观改造及滁河湾、内部水系清淤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9月2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0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BGX160164-14SG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盘城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盘城街道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投促字[2016]第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64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64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大地景观改造及滁河湾、内部水系清淤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盘城街道落桥社区、渡桥社区、双城社区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84.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大地景观改造及滁河湾、内部水系清淤整治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7430 m2;造价:83.36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述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 ×Q1+B ×K2 ×Q2 Q2=1-Q1;Q1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证书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本次招标为景观绿化工程,不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开标会现场并提交上述原件,若未能按时到达或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电汇等非现金的形式缴纳,不接受银行保函)。招标人在确认收到中标人按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本工程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投标人为建造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建造师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9月27日17时57分到 2016年10月9日17时57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盘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盘城新街68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7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86860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8686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ydl66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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