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东工业园珠海河两侧绿化工程,已由“象开建纪(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珠海河两侧 工程规模:场地清表58cm,回填绿化土30cm,种植草坪约3878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1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 本工程需配备园林绿化类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技术负责人1名。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4.1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3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留存。 5.招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月 28日至 2016年 9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上资料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报名。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受委托人只能受托一家投标单位;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6.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抽取15家入围参加投标。 6.2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抽签入围参加投标者,请接到通知后,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开标时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不退(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管委会大楼8楼小型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联 系 人:薛清先 电 话:0574-65008980 传 真: / 招标代理: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翔大厦9号楼2楼 联 系 人:郑玲 电 话:0574-65778501 传 真:0574-65778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