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英安镇英安村绿化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珲发改字[2016]3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政府投资69.06%,自筹30.94% ,,招标人为 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平整土地1966平方米,挖土方量393.2立方米,回填种植土688.10立方米;栽植乔木424株、灌木270丛、模纹绿篱450平方米,地被花104平方米、草坪1047平方米;鹅卵石铺装365平方米,花岗岩路边石300米;修建民族特色模纹造型2处、防腐木景观廊架2处、风景石3处、仿生树标志1处,安装健身器材15套。 招标范围:市政公用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英安镇英安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05 月 31 日,工期 198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小型项目经理 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6 年 09月_29日至 2016 年10_月_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4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6 年_11月_09 日_上午09 时 30 分,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000.00元。于2016年11月08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珲春农商行),行号:4022 4946 0018。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0433-7569920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恩宇 电 话:78040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 君 电 话:1558555252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 年 09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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