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244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吉林 |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新兴村文化广场景观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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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新兴村文化广场景观项目(一期)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1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新兴村文化广场景观项目(一期)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奢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奢岭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奢岭街道新兴村文化广场景观建设工程,其中包括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02.517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xml:namespace>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奢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1375660877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话:18004449969 | |
报名期限: | 2016/9/28至 2016/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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