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鞍山路(腾海大道至通海大道)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鞍汤建办发【201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鞍山路(腾海大道至通海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标段:鞍山路(沈大高速公路至哈大高铁东1400米)绿化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JieGou 跨度: @KuaDu 层数: @CengShuA 其他 @QiTaA 。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ZhuangXiuMianJi 层数: @cengshuB 其他: @QiTaB 。
专业工程: @ZhuanYeGongCheng
市政工程: @ShiZhengGongCheng
绿化专业:
设备安装工程: @SheBeiAnZhuangGongCheng
工程: @GongChengNext
2.3合同估算价为 2247.4169 万元。
2.4招标范围:鞍山路(腾海大道至通海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标段:鞍山路(沈大高速公路至哈大高铁东1400米)绿化工程 ; 。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10 月 27 日开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246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鞍山路(腾海大道至通海大道)绿化工程包含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鞍山路(腾海大道至沈大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第二标段:鞍山路(沈大高速公路至哈大高铁东1400米)绿化工程;第三标段:鞍山路(哈大高铁东1400米至通海大道)绿化工程,本工程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鞍山路(腾海大道至通海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标段:鞍山路(沈大高速公路至哈大高铁东1400米)绿化工程 ;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ZuiGaoXianJiaYaoQiu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或者[园林绿化工程一级] 资质, 具备 A级及以上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园林招投标IC卡]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UnitQiTaYaoQiu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3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TouBiaoZhuanYeTouBiaoDengJi @ZhuanYeTouBiao @SheJiZhuanYeSheJiDengJi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一、各标段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园林招投标IC卡(持卡人具备中级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该资格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二、(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证书;(4)网上报名确认单(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6)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以上(含A级)等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三、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四、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注:以上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报名地址)报名。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A 在 @LQAddressA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B 相关证件在 @LQAddressB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 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地址: 鞍山市汤岗子镇汤岗子村 | |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 | | 邮 编: 110005 |
联 系 人: 张茫 | | 联 系 人: 海晓涛 |
电 话: 0412-2416288 | | 电 话: 024-23399018 |
传 真: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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