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农场四队惠民生项目门前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9/28 发 布 站:喀什地区 联 系 人:游 川 联系电话:18799537660 工程地址:农场四队 建设单位: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30 类 型:施工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9/28 报名截止日期:2016-10-09 20: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岳普湖县农场四队惠民生项目门前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农场四队惠民生项目门前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已由岳发改【2016】 2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农场四队惠民生项目门前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址:农场四队 2.3 建设规模:新居民区安装路灯20盏和绿化及道路改造1.5公里。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30万元。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2.7 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1)施工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疆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3.2财务要求:良好,近 一年 的财务报告;信誉要求:近 一年 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3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9月 28日至 2016年 10月 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同时到岳普湖县招标办报名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 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普湖县农场 联系人:陈 明 联系电话:13899147171 公司: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 联系人:游 川 联系电话:18799537660 监督部门: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998-6886477 投诉举报地址:岳普湖县纪检委 举报电话:0998-68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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