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257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宿松县经开区滨河路路灯及新耕河景观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宿松县经开区滨河路路灯及新耕河景观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09-28访问次数:20招标编号:皖H5J-15067-1号?xml:namespace> 发布日期:2016年9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经开区滨河路路灯及新耕河景观灯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 3、招标人:安徽宿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45万元。 3、建设工期: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滨河路(陈汉路至韩文路),全长约?xml:namespace> 新耕河景观照明工程(陈汉路至韩文路)全长约1400米,其中湾塘路和小河路横穿电缆保护钢管已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注:投标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须能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公开查询(http://www.ahgcjs.com.cn),且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包括中标待建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情况,该查询情况结果材料一并装入投标文件。(报名时不用提供,投标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伍仟元人民币,须在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支行 账号:12851001040011817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309080029200077977 附: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 2016 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联系电话:0556-7870239)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 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宿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孚玉镇 地址:宿松县孚玉镇园林路 邮编:246500 邮编:246500 联系人: 电话:0556-7848051 电 话:0556-7818876 18365120956 安徽宿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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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9/28至 2016/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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