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982160046-002 所属地区 任丘市 工程名称 任丘市昆仑南道绿化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任丘市昆仑道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任丘市昆仑南道绿化工程施工位于任丘市昆仑南道,南起北站路,北至渤海路,北站路北侧昆仑道至106国道,主要包括土方换填、铺装、绿化、亮化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有关说明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李晨浩 联系方式 1513375301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9-28 17: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0-10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9-29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0-10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任丘市昆仑南道绿化工程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河北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任丘市昆仑南道绿化工程 1.2招标人: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建设地点:任丘市昆仑南道、北站路 1.4招标内容:任丘市昆仑南道绿化工程施工位于任丘市昆仑南道,南起北站路,北至渤海路,北站路北侧昆仑道至106国道,主要包括土方换填、铺装、绿化、亮化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有关说明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质量等级:合格,养护期两周年,成活率100%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关系为投标人);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50%以下;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12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2.13招标人要求的体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的其他资料。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的时间和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的1:1复印件一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证照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不是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须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在冀备案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维码标识须清晰可见); (7)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5、报名后请及时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清单等进行校核,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6、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 7、其它 7.1本项目招标文件300元/本(报名时同时发售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如果不开具收据,潜在投标人可拒付文件价款)。免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自行复印纸质版,可根据需要向招标人索取正式图纸。 7.2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韩桂林 邮箱:shizhengchu123@163.com 代理机构:河北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 联系人:李晨浩联系电话:15133753015 电子邮箱:hbxcgcz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