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冶炼厂水厂原用户长期供水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来发改审批【2016】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来宾市区 建设规模:1、红水河大道(盘古大道至麒麟路),双侧给水管安装;管径DN400,管长2900m。2、盘古大道(维林大道至政和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400,管长270m。3、滨江北路-祥和路-桂中大道(维林大道路口),给水管安装;管径DN630,管长906m;管径DN800,管长1003m;管径D630X10,管长61m。4、经一路,给水管安装;管径DN400,管长856m。5、来华路,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400,管长130m。6、翠屏路(迎宾路至人民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250,管长390m。7、盘古大道(维林大道至柳来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400,管长405m。8、来良路(长梅路至天然桥路段),给水主管安装;管径DN600,管长2270m。9、大桥路(来良路口至天然桥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225,管长1130m。10、爱宾路与大桥路交叉口进长岭老村,给水管安装;管径dn160,管长300m;管径dn200,管长1680m。11、冶金路(大桥路至新华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200,管长370m。12、长岭路(大桥路至新华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200,管长380m。13、长梅路(裕达搅拌站至华盛纸业段),给水主管安装;管径DN300,管长1750m。14、新龙村给水主管安装,管径dn200,管长,2400m。15、工业大道(滨堤路至来武二级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400,管长1520m。16、来武二级路(武警部队至新风路段),给水主管安装;管径DN400,管长3100。17、柳来路西面(盘古大道至铁路段),给水管改造安装;管径DN315,管长527m。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为3356.54万元(按可研总投资估算)。其中:工程费用2739.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8.02万元,基本预备费248.63万元。 要求工期: 240 日历天,定额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上述建设规模第1、2、3、4、5、6、7项工期为55天,要求11月1日动工建设,12月25日竣工。【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冶炼厂水厂原用户长期供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冶炼厂水厂原用户长期供水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具体内容:(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水土保持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2)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勘察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包含外业和内业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平,管网路线勘察、管网设备(含附件)参数、布置,管网路线所涉及的桥/路/涵/河/沟/渠等跨越、穿越等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现场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设计、设备招标技术文件、建筑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具备以下所有资质及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2.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3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4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16年3~8月份社会保险的证明。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1 家勘察单位和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以下两项(设计、施工各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缺一不可),类似工程是指:(1)、施工单位自2013 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已完成单项合同标的在人民币3000 万元以上(含 3000 万元)的给水或供水管网工程(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开标时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备查)。 (2)、设计单位自2013 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已完成单项合同不低于管长15km、设计费100万元以上的给水管道工程设计(开标时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备查)。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工程款支付情况 4.1本项目无预付款。 4.2工程进度款按投标人承诺完成量支付比例支付。 5.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方式 5.1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lbjyzx 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含工程清单)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招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10月 24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 24日上午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则为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本人、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8..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872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市政管理局二楼 地址: 柳州市跃进路100号和兴园3栋4单元2楼 邮 编: 546100 邮 编:545006 联 系 人: 卢显洒 联 系 人: 罗琪 电 话: 0772—4280012 电 话: 0772-262229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xinyuliuzhou@163.com 2016年 9 月 28 日 2016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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