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HY-LS160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新建办公楼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已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国寿人险复[2013]13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门卫房、砼路面、大门、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建设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项目现场;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国人寿总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有效工期);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于2016年9月29日至 2016年10月10日上午09:30—12: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司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上述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及五大员上岗证; 4、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至少提供一个)。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上午10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江苏路10号 联 系 人:印先生 联系电话:18989008106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花苑二栋三单元14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83658994 传 真:0891-6770828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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