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批复文号 韶国税函【2015】106号 批复单位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招标人 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 设 单 位 名 称: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国税函【2015】106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翁源县志达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 4、招 标 项 目 名 称: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5、招 标 项 目 内 容: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6、招 标 项 目 规模:综合办公用房二至五层、九层修缮工程,总面积约3291.09m2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翁源县龙仙镇内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10、预计总投资:约327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第二代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文件,参加报名和开标会的委托人必须同一个人。 2、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和拟委派的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3.2、广东省以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韶关地区以外的企业,中标后需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单位: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翁源县志达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6年9月23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2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的时间、地点2016年10月11日,上午09:00-11:30 下午2:30~4:00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 3招标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下午4:00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翁源县志达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大道金悦华府商铺2-08,传真:0751-2815318) 4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2016年10月21日,下午16:00前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 6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 7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招标人: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927861618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翁源县志达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 曾先生 电话:0751-2815328 传真:0751-2815318 9备 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发布人 翁源县志达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