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021606020201项目名称宿迁市马陵河综合整治2016年度(城北路-八一路)工程 标段编号3213021606020201-BD-002标段名称宿迁市马陵河综合整治2016年度工程施工02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9月3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宿迁市马陵河综合整治2016年度工程施工02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021606020201-BD-002 宿迁市水务局市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处的宿迁市马陵河综合整治2016年度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水务集团融资和有关补助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0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 1.2工 期:120日历天/标段。 1.3工程规模:项目总估算价约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01标段(城北路-环城北路段)约3500万,02标段(环城北路-八一路段)约2500万。 1.3质量标准:合格。 1.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次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单笔支付不低于200万元,累计支付不超过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计息); 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01标段:宿迁市马陵河综合整治2016年度(城北路-环城北路)段箱涵、桥梁、挡墙、污水处理设施、西岸道路、管网、路灯、顶管及工作井、接收井、调蓄池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02标段:宿迁市马陵河综合整治2016年度(环城北路-八一路)段箱涵、桥梁、挡墙、污水处理设施、西岸道路、管网、路灯等工程。 定标规则:每个投标人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上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某投标人在2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定标,优先中排序靠前的标段。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序,依此类推。 1.6本工程01标段:预算价:35651302.61元;发包价:32337906.76元; 02标段:预算价:26031097.40元;发包价:23688576.19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1年1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建设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本条所指类似工程为合同中含箱涵或桥梁或道路,且施工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其中:业绩需提供网上可查询证明且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需提供网上可查询证明且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它任何原因导致评委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未提供业绩,不予认可)。 4.3 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的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6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标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75分。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宿迁(http://cxsq.suqian.gov.cn/)网站“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4338767;3、根据宿信用办【2016】20 号文件要求,2016 年 8 月 20 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 2016 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评标以跟踪报告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10月11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12-58173200, 15850923059。 5.2CA锁办理: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标后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开标二厅(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水务局市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 联系人:吴天航 联系电话:158509916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 联系人:庞晓晓 联系电话:0527-84329688 宿迁市水务局市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