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北京房山2016年新农村“五边”绿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6364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北京
工程名称:

北京房山2016年新农村“五边”绿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日期:2016-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新农村“五边”绿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 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关于区园林局2016年新农村“五边”绿化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批复函》{房财政采[2016]4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村、良乡镇小营村、大石窝镇独树村、青龙湖镇上万村、石楼镇吉羊村、城关镇瓜市村、长沟镇东甘池村、长阳镇佛满村;
  2.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为151.50亩(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图纸);
  2.3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整体标段;
  2.5项目预算金额:256.22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造林营林单位施工资质甲级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外地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3.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09月22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单位。
  3)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各施工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6年10月08日—2016年10月12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地进京企业还应携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5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三套,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08日—2016年10月12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盖公章)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 彩色扫描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三套(与报名代理人同一人时,且授权工作内容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上述资料。)。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纸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11层会议室(昊天假日酒店)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财政(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房山财政(http://czh.bjfsh.gov.cn/zfcg/zbgg/index.asp)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于晓宇
  2016年10月08日

报名期限: 2016/10/8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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