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HZ14108220161008SS011-01
1. 招标条件 霍州市桥西街(白龙镇人民政府—108国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临发改审批[2014]1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霍州市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起白龙镇人民政府,东至108国道。 2.2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长682米,道路红线宽40米。 2.3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 2.4投 资 额:约1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50天 2.6招标范围:霍州市桥西街(白龙镇人民政府—108国道)道路改造施工图纸设计中的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0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 时,下午13时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6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9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4.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4.11投标人近三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12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叁套,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3 时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 地 址: 霍州市霍东新区 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0357-5811229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楼 分 公 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与河汾路交叉口临汾国贸A幢1907 联 系 人: 刘璐 电 话: 0357-5508887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或电汇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银 行 帐 号:14001716154052501996 递 交 方 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接 收 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退 还 方 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退还)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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