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内蒙古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6387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内蒙古
工程名称:

内蒙古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0655 
1. 招标条件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2606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25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即新林北至扎兰屯段)起点位于呼伦贝尔市与兴安盟交界处的金界壕,起点桩号K180+730,与拟建的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相接。经关门山办事处宫家街村、野马河村、东明村;蘑菇气镇蘑菇气村、惠风川村、三合村;中和办事处福泉村、架子山村、龙头村、福兴村;雅尔根楚办事处水甸沟村、新建村;成吉思汗镇西德胜村、马家村、务大哈气、奋斗村;高台子办事处五一村、鲜光村。终点位于扎兰屯市南出口的齐齐哈尔至满洲里铁路西侧约600米处,终点桩号K262+600,与扎兰屯至阿荣旗段省际通道(一级公路)顺接。路线全长81.87公里。 
主要控制点:金界壕、陆家芦、野马河、蘑菇气、惠风川、三合、中和、架子山、龙头村、水甸沟、雅尔根楚、马家村、务大哈气、五一村、扎兰屯南出口。 
全线改扩建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按现有公路不同的利用方案分别采用了以下几种路基宽度:利用现有公路的一级一幅作左幅、新建右幅段,路基宽度拓宽至25.75米(0.5米土路肩+3米硬路肩+7.5米行车道+0.75米路缘带+2米中央分隔带+0.75米路缘带+7.5米行车道+3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利用现有省际通道作为左幅、国道111线作为右幅的路段,路基维持原宽度;新建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段桥涵维持原荷载标准。新建路段采用26.0米标准断面。 
辅道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12.0米。 
全线设临时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所1处,养护工区2处。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公路两侧、中央分隔带、互通、停车区及服务区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5日,交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种植期2年,管护期3年)。 
2.4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工程 
名称 标段编号 桩号或范围 主线里程 
(km) 工程内容 
绿化 
工程 LH K180+730~K262+600 81.87 公路两侧、中央分隔带、互通、停车区及服务区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近5 年内(2011年10月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见本公告附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凭证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公告变更栏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人员签字并且将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踏勘报告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7日10时00分,投标单位委派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且评标结束后返还)及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凭证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7.2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企业相关证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须提供职称证件原件; (6)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3 投标人需将7.2款中(1)、(2)、(3)、(4)、(5)、(6)要求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刻入光盘中,(要求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上,不可擦写),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密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证件扫描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7.2款、7.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7日9时30分。 
8.2 LH标段需提交人民币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担保,差额部分补齐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行  号:104196003112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154043594345 
8.3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新扎绿化”、招标编号。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电    话:0470-8235662 
邮    编:02100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    编:021008 
电    话:0470-3795018、0470-3795008、17804713067 
传    真:0470-3795008 
联 系 人:么任兴、张俊英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联系电话:8110357)。 
二O一六年十月八日 

报名期限: 2016/10/8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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