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221609300102项目名称南湖公园草花栽植工程 标段编号3213221609300102-BD-001;标段名称南湖公园草花栽植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0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湖公园草花栽植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21609300102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南湖公园草花栽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湖公园草花栽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公开招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县财政 2、工程地点:南湖公园 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的预算价为95.835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95万元,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完工,第一次草花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第二次草花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第三次草花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第四次草花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经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付清余款。 二、标段名称及招标内容: 南湖公园草花栽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到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中级园林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需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 3、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 65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沭阳”(http://cxsy.shuyang.gov.cn/)网站“沭阳县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2)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3566573。 (3)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信用分值必须与“诚信沭阳”网站公布的得分一致。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诚信库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上传导至系统无法获取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5、其他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4.1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5.4.2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9日17时30 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1、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9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2、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59506376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地 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 九、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50601365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修改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 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998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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