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天津渤海十六北路(辽河北道-清河南道)道路工程, 临港经济区(北区)港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6474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天津
工程名称:

天津渤海十六北路(辽河北道-清河南道)道路工程, 临港经济区(北区)港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报建编号:1213204120160039, 1213204120160002招标备案号:12332016094009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临港施工[2016]100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渤海十六北路(辽河北道-清河南道)道路工程, 临港经济区(北区)港区道路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 以 津滨临审批[2016]177号, 津滨临审批[2016]2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739624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港经济区(北区)辽河北道等道路绿化工程 。项目位于临港经济区内,工程规模共约54000平方米,总造价约1000万元。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临港经济区内, 临港经济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临港经济区(北区)辽河北道等道路绿化工程,包括:辽河北道(渤海10路-渤海20路)、浑河道南侧(渤海20路-渤海26路)、清河南道(渤海16路-渤海20路)、渤海16路(辽河北道-清河南道)。工程规模约5400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1000万元。项目内容为土方及改良工程、排盐工程、给水工程、铺装工程、绿化种植及养护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11月15日 至 2017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 具有至少一项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指同时满足以下两条的工程:①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②竣工日期在201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竣工日期为准)。(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附有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带有二维条码和防伪水印的《资信提取表》)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0 月 9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3 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A座1004-1006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宋振华 电话:022-66619561
传  真:022-6526691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罗云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A座1004室
邮政编码:300160 联系人:马志强 电话:022-83698039
传  真:022-83698036 日期:2016 年 10 月 9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王辉
电话:66619983传真:66619888电子邮箱:lgjgzx@139.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报名期限: 2016/10/9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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