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山大桥及南北立交拓宽改造工程配套绿化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审批[2014]191号文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仓山区、起于金榕北路,顺接金山大道,由西向东沿现状金山大桥前进,接上浦路,止于工业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金山大桥及南北立交拓宽改造工程配套绿化工程控制价5106395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金山大桥及南北立交,起于金榕北路,顺接金山大道,由西向东沿现状金山大桥前进,接上浦路,止于工业路,绿化面积为28670㎡,内容包括土方挖填、苗木种植、养护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106395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榕建招【2011】43号)、(榕建综【2010】37号)、(榕建招【2010】20号)、(榕政办【2010】19号)、(榕建综[2009]43号)及我市现行其他有关电子招投标规定。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2016年10月9日 09时00分 至 2016年10月13日 17时00分 通过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V4.5.1版本)(软件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的下载中心下载)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年10月13日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2016年10月14日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11-02 09:45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②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飞凤山奥体公园建筑二楼 ,邮编: / ; 电子邮件: / 电话: 18059763572 传真: / ; 联系人: 柯经理 。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邮编: 350001 ; 电子邮件: 424110869@qq.com 电话: 0591-87814559、18850108005 传真: 0591-87114113 ; 联系人: 李友元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