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4899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采购金仓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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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金仓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 TCCXCG201600 4) TCCXCG201600 4号招标公告
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6年 TCCXCG201600 4号审批单批准,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金仓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共3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金仓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数量:本项目共3个标段 服务期限: 3 年 (详见 区域养护区域、养护时间、人员、车辆、设备配备等明细清单)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预算:人民币 5170000 元 其中:A区及半岛(1标段):人民币2100000元 B区(2标段):人民币1540000元 C区及白鹭岛、万香岛(3标段):人民币1530000元
区域养护区域、养护时间、人员、车辆、设备配备等明细清单
三、投标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不接受联合 体 投标 。 (8)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试行)。 (9)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单位连续任职半年以上(投标单位须提供为该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养项目的书面承诺。 园林绿化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10)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 清运卡车、水车 的数量及配置要求须满足所投标段对车辆的要求(各标段车辆要求),且均为投标人现自有车辆(即上述车辆不接受承诺),同时该车辆在招标人处自2016年12月1日后无在养项目,若为转让过户车辆,累计过户次数≤2次,并且过户日期均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11)每个供应商可同时报名3个标段,但限中1个标段。(评标顺序:1、2、3标段)。
四、 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16:00时前,[email?protected] 。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企业简介; (3)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投标联系人姓名、随身电话、单位电话; (4)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由投标人为该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及 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养项目的书面承诺 ; (6)《现自有作业车辆一览表(投入本标段)》原件及车辆证件复印件,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格式17、自有作业车辆投入本标段(仅指清运卡车、水车等)一览表”要求填写,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 清运卡车、水车 在招标人(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处自2016年12月1日后无在养项目的书面承诺。 (7)每个供应商应注明所投的各个标段。 以上材料请用Word文档编辑并制作压缩文件发送邮件,非电子邮件报名者不予接受,逾期报名者无效,内容不全者无效。邮件标题格式如下:“金仓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公司”,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等。 报名人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我单位确认(联系人:钱永华,电话:13814576812)。
五、经确认过的报名单位请 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13:30-15:00到太仓市长春南路238号 城厢镇便民服务中心607室进行资格预审 。 各标段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少于等于9家则全部入围,大于9家则抽签入围(各标段分别抽签入围),先从太仓市本地注册的企业中抽取4家,再从余下的所有投标人中抽取5家入围。 入围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15:30在城厢镇便民服务中心607室购买标书领取相关招标资料(标书300元/份,售后不退),听取业主方需求介绍。 资格预审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电子邮件报名材料一套 ( 书面材料装订成册,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其中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养项目的书面承诺 ; 现自有作业车辆 (清运卡车、水车) 证件 ( 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买发票、交强险保单) 及无在养项目的书面承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均须提供原件核验 ,且与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资料相符, 未提供原件核验或资料缺陷则资格预审不合格,报名无效,不予出售标书。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六、投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于 2016年10月25日 16:[email?protected],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联系电话13814576812。
七、递交投标文件信息、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3:00-13: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长春南路238号 城厢镇便民服务中心607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3:30 开标地点:太仓市长春南路238号 城厢镇便民服务中心607室 特别说明:如投标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前来(或放弃)投标,请最迟务必于开标日前一天电话(书面)通知我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否则,因诚信原因,可能会影响到该投标人以后在类似项目的投标。
八、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金额为:按中标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 1980号)的通知要求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 7 0% 计取。 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若同时投三个标段共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 (北京时间) 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89060154740007099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4)交纳办法: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于交纳截止时间前汇入上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未中标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十、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签订正式合同前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中,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款)。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长春南路238号 联系人:费杰 联系电话:0512 - 53573530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苏州市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名宇商务广场北楼) 联系人:钱永华 传真: 0512-53538276 电话: 13814576812 邮编: 215400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周丽娟
十二、监督部门: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3890318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需对现场环境等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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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0/10至 2016/1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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