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沙畈乡高儒村生态休闲景观工程(二标段)暨李氏宗祠修缮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预算造价约 48万元(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控制价); 2.2 招标范围:高儒村祠堂约486平方米古建筑修缮工作。;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沙畈乡高儒村;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社保明细表为准),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6年 10 月 11 日~12 日(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00 --16: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人民政府 8、监督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招投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高儒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高儒村 地 址:金华市金磐路金磐商务大楼7楼 联系人: 李主任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67441211 联系电话:0579-83211115 18257086784 邮政编码:321017 邮政编码:321017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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