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吉利区潘安公园假山景石设计及施工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潘安公园假山景石设计及施工 2.2、工程地点:洛阳市吉利区 2.3、预算金额:40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招标范围: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以上,投标时提供近1年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证明材料);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500元/份、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月2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利区河阳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38856066 代理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3937901891 0379-60112836 邮箱地址: 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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