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吉利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利段 2、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预算金额:99万元 5、招标内容:在保护区及周边进行湿地生态恢复建设,为珍稀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迁徙地、栖息地和觅食地。计划种植芦苇200亩,种植柽柳100亩,种植香蒲270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职务;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 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新区西苑桥南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处)。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分整。 2、递交地点:洛阳市新区西苑桥南天汇中心1405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吉利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69125 邮箱地址:jlsdglz@163.com 招标人地址:吉利区人民路98号 代理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112836 13937901891 邮箱地址:13937901891@126.com 公司地址:洛阳市新区西苑桥南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1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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