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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大石桥市园林景观管理处、大石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大石桥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委托,对大石桥市环卫作业及市政综合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路灯设施综合管护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XTC-164211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单位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一、采购内容:大石桥市环卫作业及市政综合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路灯设施综合管护承包项目。合同年限为4年。具体承包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3、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其经营范围包括环卫、市政相关作业范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本项目园林绿化养护部分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园林专业); ④、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注: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6 年10月10日至 2016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00时、13:00--15: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标书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园林专业)及社保证明、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80万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6 年10月30日16:00时。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收取保证金的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汇出,领取保证金收据时需携带汇款凭证及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投标保证金应上述规定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以到账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资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凭缴纳凭证到招标代理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 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石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会议室。 六、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发布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石桥市园林景观管理处、大石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大石桥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韩先生、周先生、王先生 地 址:大石桥市 联系电话: 18624179630、13704974248、18504176600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 0417-3355095 邮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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