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汕尾市园林局 的委托,拟对 汕尾市奎山公园南门广场扩建及景观湖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swjz201609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奎山公园南门广场扩建及景观湖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0946.16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个月完税证明、企业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提供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8.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9.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和其相关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10.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10 月12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三层1-2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10 月21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三层1-2号 十、谈判时间:2016 年10 月21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三层1-2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尾市园林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奎山公园内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73777 传真:0660-3360891邮编:5166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三层1-2号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660-3206522 传真:0660-3213522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6522
发布人: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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