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6]24号 开标时间:2016-11-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6]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巷37号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已由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 以 鼓文[2016]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市财政补助款中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塔巷37号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占地面积781.5平方米,总造价约27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塔巷37号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主体木结构、围墙修缮、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865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古建筑范围)(或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国家(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0月10日至2016 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至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9时45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660587,传真: / 联系人: 崔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甘路福州软件园F区A楼(百度大楼)7层727室,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67661 , 传真:0591-87867663 联系人:林工、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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