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坛岭头岱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已由山西省文物局以晋文物函【2015】1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旅游文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泽州县坛岭头岱庙保护修缮工程
2.2招 标 人:泽州县旅游文物局
2.3招标编号:GDZBJC2016-012
2.4招标范围:详见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分标段
2.6工程概况:泽州县坛岭头岱庙保护修缮工程,投资额约390万元,工期365天;质量要求:合格;建设地点:山西省泽州县坛岭头村。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壹级施工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 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
京时间,下同),到晋城市开发区德宇科技二楼216室。
4.2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和原件一致及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开户许可证;⑤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⑦项目班子成员等有关证件资料;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有关证件资料。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5时(逾期视自动放弃);地点:晋城市开发区德宇科技二楼216室。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告4.2款所列的全部有效资格证件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预审者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州县旅游文物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56-2055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56-2058628 18803569688
电子邮件:jcgd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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