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安徽舒城县城关镇杭北干渠南侧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6683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安徽
工程名称:

安徽舒城县城关镇杭北干渠南侧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ZGCS2016-0301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舒城县城关镇杭北干渠南侧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审批[2016]95号
3、招标人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舒城县杭北干渠(春秋路桥至一中林荫道段)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00万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达到《舒城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竣工初验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养护期满时,所有苗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和草坪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本项目的养护期为1年。补植苗木自补植之日起养护期再顺延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均可以参加报名。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或市政(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②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③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考勤情况以施工现场设立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记录为准);④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6年7月至9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6年7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项目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9时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桃溪路与春秋路交叉口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袁主任联系人:潘工
电话: 18110687196电话:0564-8626931
传真: 传真:0564-8568651
六、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依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规定执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②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③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伪造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万元,预缴履约保证金28万元,中标企业的预缴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2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6年 10月 17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6年11月1日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规定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
8、本项目实行电子辅助评标,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购买ETB格式光盘,招标人不承担因未按规定格式进行投标带来的一切责任。
招标项目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报名期限: 2016/10/13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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