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樟湖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景观绿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6702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樟湖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景观绿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 亿达南招【2016】139号
开标时间:2016-10-2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亿达南招【2016】1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湖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景观绿化建设工程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延发改【2014】3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及自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樟湖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706516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14日8时00分起至2016年10月18日23时50分止,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zbtb.gov.cn) “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报名号+樟湖镇绿化”字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交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或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南平市建筑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 ,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带投标材料原件备查。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
地址:  樟湖镇    ,邮编: 353000 ;
电话:  18960611788   ;
联系人: 严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长富花园颐和苑10号  ,邮编: 353000 ;
电话:  13695091849  ;
联系人:  李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
帐户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4091 5838 8194         。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      。

报名期限: 2016/10/14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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