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大圩采石场生态复绿工程一区(项目编号 : JD-ZB-2016)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灵川县大圩采石场生态复绿工程一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采石场生态复绿工程一区 项目编号:JD-ZB-2016 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鲤鱼山采石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危岩体静态爆破、人工或机械清除、加固、做旧处理、植被种植等生态复绿 要求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30日历日内完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指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相应专业的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 13日至2016年10月19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国展购物公园写字楼4-11) (3)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核查后退回),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6年11月4 日10:00时在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国展购物公园写字楼4-11)开标大厅开标。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 联系人:石部长 电 话:686090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国展购物公园写字楼4-11) 联系人:小黎 电 话:18977342780 传 真:0773-5858660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