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镇“古梅乡韵”幸福村居景观工程-麻一村新增绿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GMC2016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麻涌镇“古梅乡韵”幸福村居景观工程-麻一村新增绿道(项目名称)己由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镇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麻涌镇“古梅乡韵”幸福村居景观工程-麻一村新增绿道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麻涌镇麻一村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位于麻一村内靠河位置,新建绿道沿河堤布置,起于麻一村的现状挡墙,终点接三房基桥桥头路面,全长137.185米,绿道宽3.0米,人行道宽1.0~1.5米,其中0+008~0+057.20段对现状河堤进行拆除重建,0+0000~0+008段与0+057.20~0+121.667段河堤外新建浆砌石挡墙,主要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总投资约86万元 。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869921.93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869921.93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79377.27 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 26328.02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麻涌镇“古梅乡韵”幸福村居景观工程-麻一村新增绿道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 一、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土方工程,路面接顺,新建绿道、人行道、挡墙、护栏、台阶及围堰工程等; 二、排水工程:含沟槽开挖及回填,新建雨水口、污水井,敷设雨水管、污水管等。(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3.1条款)。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2月28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关于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市[2015]52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 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3.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随本须知第5.1 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提交时需带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存档。 ③投标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麻涌”(网址: http://mc.sun0769.com/) 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 年 10 月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 号铺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投标会时间: 2016 年 10 月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 号铺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说明 7.投标担保金额: 16000元 ,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8号铺位 地 址: 东莞市万江区共联社区古屋村万道路南6号202-206 邮 编: 523142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周楚亮 联系人: 李媚 电 话: 0769-82661820 电 话: 0769-216613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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